2009年10月3日 星期六

Re: [請益] 正義的問題

文章代碼(AID): #18vjbrVu (ask-why)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看板 ask-why
標題 Re: [請益] 正義的問題
時間 Sat Oct 4 10:48:19 2008
───────────────────────────────────────

※ 引述《l74u11h27 (戒。定。慧)》之銘言:
: 在網路時代(譬如駭客,不同程度或層次的資訊揭穿或介入者)
: 會的人就可以知道陌生人很多事情
: 不會的人還是什麼都不知道,只能是被動地被查詢,而不能反客為主
: 是不是這是一種資訊不對稱?
: 是不是來自於知識力的這種資訊不對稱,是一種不正義?
: 是不是知識可能是一種特權?
: 沒有知識的人毫無抵抗能力,也無從反擊。
: 而個人的隱私,透過知識的特權,就成了類似待宰的羔羊這無辜的犧牲品?
: (或許知識越高,國家的權力也無法抵達控制規範或懲罰)

平等有很多種, 你所說的平等是能力平等, 但一般提倡的, 就只
有機會平等.

否則, 任何人與人的差異都是不平等的, 所有差異都是特權, 跟
網絡無關. 你擁有較多的知識, 體力, 財富, 權力, 較好的父母
全部都會使你在對別人相處時有優勢. 你可否說這是特權?

重心是「特權」是甚麼, 所謂權力是社會上的他力, 也就是社會
賜與你, 而不賜與其他人的力量.

而你因為知識而能做的事情, 跟別人的意志無關, 所以不是「特
權」, 你不需要社會協助你也能運用你的知識.

學習這些的權利如果不均等, 那才叫特權, 也就是說, 如果這些
知識只有特定的人才准學, 其他人不准, 那就叫特權. 但現實是
這些知識都擺在眼前, 學不學是你個人的自由. 你自己不學就不
能說學的人有特權, 因為權利人人都有, 但你必須投入時間去換
取知識, 那是交換.

--

基於飲水思源的理念, 還是該打的廣告,
hkday.net --- 碩果僅存還願意和其他地區轉信的香港 BB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