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Re: [思辯] 嚴刑峻法有用嗎?

文章代碼(AID): #19DHb1-U (ask-why)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看板 ask-why
標題 Re: [思辯] 嚴刑峻法有用嗎?
時間 Tue Dec 2 19:17:1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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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cjohson (AL)》之銘言:
: 若是用嚴刑不是能嚇阻之後想要犯案的人嗎?
: 若是說太慘忍,可是只要不犯這些案,根本不會怎麼樣吧?
: 另外想從這個議題問有關新加坡的問題
: 新加坡的人民是否對鞭刑感到不滿呢?
: 治安好像也蠻和平的,若上述那三個罪名台灣也用鞭刑的話對國家會好嗎?

邏輯思維是.

如果甲會導致乙, 而乙和丙是相斥的. 則, 如果丙出現的話, 代表
乙並不成立, 如果當時甲是成立, 則導致「甲導致乙」這個說法是
自相矛盾的.

然後代入:

案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 嚴刑峻法
乙: 治安良好

結論是嚴刑峻法並不導致治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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