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代碼(AID): #1CoInvGQ (Gossiping)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轉錄] 零體罰害死台灣人
時間 Thu Oct 28 15:55:3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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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jiu (me9)》之銘言:
: 像是那種5.6歲小孩在玩具大賣場大吵大鬧要買玩具 一個字"歡"
: 打不打~? 打 可以 不打 也可以
: 但是父母會為了自己小孩好 一定會管教
: 大家說不打的小孩會變壞
: 我更相信大家所謂的壞小孩 都是用這種管教方式養成的
體罰問題跟孩子沒甚麼關係, 管教有很多方法, 變壞也有很多理由和方
式, 老師是眾多學生的其中一個老師, 學生是眾多老師的其中一個學生
, 學生會變成怎樣是環境, 家長, 老師, 同擠綜合而成的結果. 而不是
老師一個人就決定了一切.
遇到不適合的老師(我不說不好, 只是不適合), 不論有沒有體罰, 還是
可以教出有問題的學生. 而變好或變壞的原因, 可以單純是意外或者你
想像不到的小事, 例如「被人說難聽綽號 -> 想報復 -> 找人幫忙 ->
找到黑社會 -> ... 」
零體罰問題影響對象其實是老師.
「零體罰」這點涉及的問題在於「體罰可以入罪」, 例如傷害罪, 當中
操作的空間很大, 教師很多動作都可能會被視為體罰. 也就是說, 教師
在管教時, 是有很大的忌憚, 因為教師是一種必須和學生近距離接觸的
職業, 而學生是小孩, 他們的行為自控程度較低, 有時則是他們分不清
楚哪些是可做, 哪些是不可做, 可是他們影響的人卻不只他們自己.
教師很多管教行為是否屬於體罰, 界線很含糊, 但自從體罰本身可以入
罪後, 教師要保障自己, 最好就是「物理上完全碰不到學生」.
這產生很多問題.
例如一個真實存在的場景, 有學生在課室裡, 拿刀封著大門, 指嚇其他
學生, 並刺向其他人. 那麼, 教師應該怎辦? 那是有矛盾的, 去到這種
情況, 其他學生遇到危險暴力的威脅, 教師卻很難保護學生.
學生對學生使用暴力, 教師要阻止, 就有肢體接觸, 而這卻經常可以被
視為「體罰」. 當然, 會有人認為, 法律沒規定你怎做, 如果學生真的
因此而受傷害, 法律上你也不必負責.
這樣, 最終的結果, 就是使教師以明哲保身為第一要務. 這可能在程序
或法律上完全正確的, 但實際會產生的事情是:
1. 教師放棄過去的身份, 變成單純視自己為「學校職員」, 變成只是
按章工作, 因為他們制肘太多.
2. 教師因為無法保護學生, 而失去學生的信任. 當你是學生, 你被其
他學生用刀刺, 教師就只是在一旁說「你快停手, 我要記你大過」
, 這你會有何感想? 你當學生看到這教師會覺得他如何?
3. 其他學生也不是笨蛋. 無法受到保護的學生, 必然地尋求保護或反
擊, 結果引致更多人為了尋求保護而結交幫派成員, 或者帶武器回
校. 教師保護學生的能力被無力化, 學生就會以暴易暴.
4. 最後事情都要交給警察處理
一個學生變壞可能是家庭管教造成的結果, 可能他爸在家打得很厲害使
他變得更難搞. 但我想有一件事不要忘了, 就是這種說法都是把「那個
學生」當成中心去想, 但現實教育環境中, 重點不在於那學生, 而是他
會影響和傷害其他學生, 教師若不能把他教好, 至少也應該有權阻止他
去傷害其他人.
簡單來說就是廢掉了老師的保護作用, 而引致的後果就是其他學生全部
活在某些濫用暴力的學生的暴政恐懼當中.
教師的暴力還可以靠社會壓力和公權力去制裁, 但學生的暴力你要找誰
去制止? 當這些學生變成班上或學校裡實際的權力者和恐懼源頭, 受影
響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大群人.
--
基於思源的概念, 而宣傳的的香港 BBS:
telnet://hkday.net
民國無雙官方網站:
http://sites.google.com/site/kowloonia/home
--
→ apa9394:那被同學恐嚇 老師應該要教導學生去警察局備案 10/28 15:57
警察大不了來個警戒, 對於壞學生來說是家常便飯.
而且學生也很難判斷哪些該報案, 我以前教書時, 就有人被廢紙丟了之後
, 謊報上廁所, 跑去打電話給警察.
→ moonshade:這篇文章在搞笑,學生有傷害其他同學的時候就已經 10/28 16:04
→ moonshade:可以阻卻違法了... 要講法但是沒概念是很糟糕的 10/28 16:04
→ moonshade:在那種情形下任何人都可以去阻止那個學生... 10/28 16:05
→ moonshade:但正常情形下我想學生都拔刀出來了,老師只會落跑 10/28 16:05
→ moonshade:就算是以前也一樣... 10/28 16:06
等到對方傷害了才動手. 還是在傷害前阻止? 至於說「正常情形下, 老師只
會落跑」, 那我告訴你, 至少我是真正被割到過. 是我不正常嗎?
老師的職責是要保護學生, 而不是在學生被傷害後出來當證人.
→ moonshade:就算可以體罰老師也不敢動手檔有刀的人... 10/28 16:13
→ moonshade:所以你才會被割傷,這是主要原因,師大又不是警大... 10/28 16:13
→ moonshade:要做到這項學校要開如何制服學生的課程... 10/28 16:14
→ moonshade:我六字頭的,看過多少平日逞威風打學生的老師看到手持 10/28 16:15
→ moonshade:武器混混,跑得比誰都快... 10/28 16:15
→ moonshade:怎麼會覺得老師能體罰就能跟械鬥的學生拼鬥呢? 10/28 16:15
我在當場的身份不是學生, 是老師, 我是以老師的身份被割的, 因為
我要保護學生. 甚麼叫覺得? 我說的是發生過的事實.
→ moonshade:在你講的情況下,就算路人跑來一棍打斷持刀學生的手 10/28 16:17
→ moonshade:打掉他的刀,也算在合理阻卻違法的範圍... 10/28 16:17
→ moonshade:那能不能體罰有影響你能不能跟他拼的決心嗎? 10/28 16:18
我這個行為被視為「體罰」, 因為我阻止了他, 他沒有成功刺傷學生
, 而我就被人警告. 任何人都可以合理地阻止這種人, 偏偏老師做的
時候就被說是「體罰」, 是硬要在老師身上多加一重限制.
→ moonshade:那我說,法律上正確的作法可以用阻卻違法為理由阻止學生 10/28 16:23
他只是亮出刀, 沒刺傷人之前, 我不知道臺灣的法律是怎樣, 可是這
算不算違法? 如果他不是違法, 你看人拿出刀就一棍打他, 違法的到
底是誰?
況且, 你不斷說你自己沒遇到會保護你的老師, 這並不等於這種老師
不存在.
→ moonshade:我只是打這篇文章講的有體罰就能阻止學生的暴力... 10/28 16:36
搞清楚.
我是說我不希望遇到這種應做的事情時, 被安插一個「體罰」的罪名, 別
把這想成「體罰」就能解決問題. 你要這樣說的話, 你所鄙視的那些會欺
善怕惡的老師, 根本就算沒有體罰他也有別的方法整你. 我在說的是作為
老師應有這樣的權利, 你理解的有問題.
別人用心用力的做事, 不要加一堆毫無意義的制肘. 重要的是怎樣做好教
育, 而不是追究誰該負責, 把責任向法律, 警察, 家長推來推去, 也不會
令人心安理得的. 我不是來要求別人對我說一句「好啦你沒責任, 不是你
錯, 回去睡覺吧」然後領薪走人的.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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