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代碼(AID): #1CAMdlQH (Gossiping)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靠黑心事業起家的企業
時間 Tue Jun 29 11:35:0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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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yclo (Cyclo)》之銘言:
: 像是某賣很大的食品公司
: 是做餿水油起家的
: 之前提到的智X
: 是賣盜版的
: 有沒有這類企業的八卦呢?
當年的盜版不能算黑心事業吧.
我並不是說要支持盜版, 但是和餿水油不同, 餿水油那是對人體有
影響的事情. 但在臺港澳大陸的無著作權年代, 盜版卻是另一種事
情吧? 要說黑心事業就是害人, 我卻不認同在無著作權時代的盜版
是害人之事.
也許盜版的東西沒有售後服務, 質素惡劣.
但是念在在九十年代之前, 臺港澳和大陸, 接觸那些外國的文化資
訊的渠道本來就很有限, 大家童年時能夠買到廉價的小叮噹, 城市
獵人, 廉價的軟件, 那都是因為盜版才變得可能吧. 不然以當時授
權的價格, 例如 koei 動不動就上千臺幣, 這真的是青少年玩得起
的東西嗎?
那也許損害了一些外國創作者的權益, 但他們當時本來就不容易打
入這些市場. 而且, 盜版商好歹還是有做翻譯, 發行等工作, 可不
是甚麼都沒做.
況且, 盜版為他們打好了市場的基礎, 很多漫畫遊戲一早就成為了
集體回憶, 到了著作權時代大家要取得授權後, 這些消費力就爆發
出來, 到頭來還是回到著作權持有者的口袋裡. 例如花在小叮噹的
消費力就不少. 事實上也沒真的損害到著作權的持有者.
但是這些資訊的流入, 豐富了兩三個世代青少年的心靈, 眼界和創
意, 以及物質娛樂的缺乏, 這難道又不是一種社會事業?
而且也是因為這些產業很早就接觸, 才造就了本土創作者, 因為他
們也需要學習新的技巧和靈感, 例如香港如果沒有盜版的七金剛 (
臺灣叫國際騎警小神龍甚麼的) , 就沒有初期的「小流氓」, 也沒
有現在大家看到的港漫了.
想當初開發軒轅劍的 DOMO 小組沒有開發無視著作權的「七笑拳」
, 又何來的「軒轅劍」? 況且初期還有河蟹的時代, 為了應付國情
的不同, 泳裝要塗, 名字要改, 這些都是盜版商的工作. 更不要說
付了著作權費用之後, 那些文化產品的價錢, 就再也不是當年的學
生少年可以負擔得起的了.
這能用黑心來形容嗎? 我看不出哪裡是黑心的. 你要說那是正確當
然談不上, 但那並不是在做害人的事情吧.
現在的分享, 盜版如果損害到創作者的權益, 例如馬皇降臨被人在
網絡上分享, 那有可能是黑心事業, 可是在資訊不流通的無著作權
時代的盜版, 說那是黑心, 我則不能同意.
--
基於飲水思源的理念, 還是該打的廣告,
hkday.net --- 碩果僅存還願意和其他地區轉信的香港 BBS
--
→ ICHIKOnice:宅宅不出門 只上網 也叫資訊不流通阿... 06/29 11:36
八十年代, 當年根本就沒有上網這回事.
小孩子不少都很窮, 不能像今天那樣上網咖當等閒.
根本就不能用現在這時代比和以前比.
不是可以亂來, 但「黑心」何解?
噓 bryansun:所以現在窮人可以用盜版? 06/29 11:53
→ bryansun:自己去查看看當年有沒有法律 06/29 11:53
「所以現在窮人可以用盜版」.
我沒作出過這樣的推論.
不要一廂情願的看見自己不認同的東西就轟過去, 如果你覺得
盜版是這麼黑心的話, 想像一下八十年代的臺灣如果沒有盜版
的話, 會變成甚麼樣子.
事情的對錯是應該去分析和分辨. 而不是將攻擊和直接否定當
成第一反應吧.
噓 zorro0555:當年盜版不犯法? 政府沒抓 是政府的錯? 盜版者無責任? 06/29 11:57
犯不犯法我不清楚, 這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但是我說的並不是犯不犯法, 而是這是否「黑心」.
在香港, 小販是犯法的, 但是在殖民地時代, 小販管理卻有時不
會執法太嚴, 總是讓小販有一條生路. 法官在判了小販沒收貨品
之後, 也會自己在濟貧箱去拿一些錢給他們, 那麼, 是香港人比
臺灣更不重視法治嗎?
你說這是對還是錯? 法治的精神, 是用法律去規管和約束權限,
卻不是把犯法不犯法, 當成是非的唯一判斷標準.
當初臺漫的 YOUNG GUNS 之類的本土作品, 根本就是騎著已經成
形的漫畫店銷售網絡而能夠發跡的, 如果沒有引入外來的作品,
這些漫畫店也不存在, 他們不存在, 本土漫畫又如何發跡? 沒有
智冠, 何來的金磁片獎? 沒有那些盜版商轉營的出版商, 很多新
人根本就沒機會出書.
黑心在哪裡? 請告訴我.
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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